2020年高新区“梯度发展”相关政策

发布者:乐办公小编 发布时间:2021-04-17 11:28:02 浏览量: 46

2020年高新区“梯度发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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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孵企业认定政策

在孵企业认定政策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二、在孵企业创业企业优秀项目启动资金

已完成天使轮融资,在省外进行融资按照1:0.5的比例进行无偿配套奖励;在高新区内进行融资按照1:1的比例进行无偿配套奖励。以上配套累计最高支持20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三、在孵企业支持政策-房租补贴

在孵企业”入驻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的,给予50元/平米*月 房租补贴,最高每年补贴20万,最多支持3年。

A类人才最高不超过400平米房租减免三年,B类人才最高不超过300平米房租减免三年,C类人才最高不超过200平米房租减免三年,其他在孵企业最高不超过100平米房租补贴三年。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四、雏鹰企业认定政策

雏鹰企业认定政策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五、优秀雏鹰企业成长奖励

对于成立2年内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或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优秀雏鹰企业,经认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六、雏鹰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针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0%以上的雏鹰企业,按认定当年度企业研发费用的30%择优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40万元。

对于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认定当年企业研发费用总额的30%择优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60万元。

对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企业,除上述给予30%的研发费用总额补贴外,按照企业初次流片实际费用的50%予以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流片费用补贴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最高支持10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3)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6)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2000万元、且成立不超过8年的科技企业;

(7)满足高新区雏鹰企业认定条件;

(8)2019年度需申报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有效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含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七、瞪羚企业认定政策

瞪羚企业认定政策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八、瞪羚企业认定奖励

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区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于首次入选科技部发布的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支持3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九、瞪羚企业研发费用增量奖励

企业研发费用总额超过上年度研发费用的,给予超出部分50%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3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3)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6)上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1亿元、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成立不超过10年;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申报年度累计知识产权授权不低于5件,或至少拥有1件授权发明专利。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8%(含);

(7)2019年度需申报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有效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含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十、独角兽企业认定政策

独角兽企业认定政策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十一、独角兽种子企业认定奖励

对于首次入选的“独角兽种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首次入选长城战略研究所发布的独角兽榜单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十二、独角兽种子企业风险投资奖励

对获得投资机构投资的独角兽种子企业,给予企业所获投资额10%的奖励,每轮融资每家企业可享受1次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十三、独角兽种子企业融资补贴

对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获得银行创新产品贷款的独角兽种子企业,可分别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50%、60%给予贷款贴息;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融资的独角兽种子企业,按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票面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按实际票面利率)50%给予融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的补贴。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十四、支持独角兽种子企业品牌建设

对于首次入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的服务业品牌价值和制造业品牌价值榜单的,给予每家独角兽种子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

本政策支持对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高新区着力打造的“八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半导体产业、智能终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金融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创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含物联网、人工智能、AR/VR、文化创意类等产业)及其它新兴产业;

(三)企业架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法、规范,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四)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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